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8月7日至8月16日挂牌出让北二环路南侧、西环路西侧等六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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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丹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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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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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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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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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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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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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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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
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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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
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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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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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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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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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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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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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环路南侧、西环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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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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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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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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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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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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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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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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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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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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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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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环路南侧、西环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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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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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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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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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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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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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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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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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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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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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环路南侧、西环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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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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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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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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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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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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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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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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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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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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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环路南侧、西环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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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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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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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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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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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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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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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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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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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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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环路南侧、西环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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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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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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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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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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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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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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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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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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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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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草路西侧、芳草园中心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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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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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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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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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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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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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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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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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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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挂牌出让的地块中地下车库占用面积和空间,受让者应严格按规划部门出具的条件执行,其土地权利随地上权利一并出让。地下车位在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时,按地下权设定办理。
二、竞买人范围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8月6日。
2、发售资料: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8月6日18:00前,到丹阳市土地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局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3、书面申请、缴纳保证金:竞买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8月14日17:30前,带报名资料到丹阳市土地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
4、资格审查: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8月14日18: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挂牌时间:2013年8月7日至2013年8月16日。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此期间向丹阳市土地交易中心书面递交报价及竞价,接受报价及竞价的最后期限为2013年8月16日16时(挂牌截止时间)。
四、报名手续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递交竞买申请书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资料购买费600元。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3年8月16日17时,地点:丹阳市国土局七楼会议室。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申请人递交《竞买申请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竞买保证金;竞得人自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的50%,余款6个月内全部结清。成交价不含土地契税及城建、规划等部门的有关规费。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以外币支付的,人民币与外币比价以成交前一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中间价为准。
七、申请人须全面、仔细阅读相关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自行组织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自行判断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从提交报价单开始,即视为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挂牌出让文件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丹阳市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在国土资源局二楼接受咨询,发放有关资料,接收竞买申请。
八、经丹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收回上述拟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原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机关将不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1――86911088、86520263(传真)
网址:www.landjs.com
2013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