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8月22日至9月4日挂牌出让南城独山区块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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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 松规条(2013)42号 | 南城独山区块,南环路和环城西路交叉口东北角 | 21296.43 | ≤30% | 1.3-1.4 | ≥30% | 公共设施用地(电力配套用地) | 50 | 1215 | 405 |
| 松规条(2013)43号 | 南城独山区块,南环路和环城西路交叉口东北角,靠环城西路侧 | 1052.88 | ≤95% | 2.85-2.95 | 0 | 公共设施用地(电力配套用地) | 50 | 60 | 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9月2日,到松阳县招投标中心(西屏街道新华路 36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9月2日,到松阳县招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松阳县招投标中心;挂牌时间为2013年8月22日8:30时至2013年9月4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78-8078016
联系人:潘先生、方女士
开户单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行:松阳县工商银行
帐户:1210271029064001302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0一三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