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8月28日拍卖出让松阳县城原造纸厂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地块坐落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松规条(2013)40号 |
松阳县城原造纸厂地块 |
75711.08 |
1.0- 1.2 |
≤25% |
≥30% |
住宅 |
70 |
15000 |
5000 |
二、竞买对象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非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该出让用地的,必须成立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才可以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保留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 8月27日,到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西屏街道新华路 36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
五、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竞买人从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缴纳),并于2013年 8月27日16时前到达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10时在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人:潘先生、方女士
联系电话:0578-8078016
开户单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 户 行:松阳县工商银行
帐 户:1210271029064001302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O一三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