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9月3日至9月16日挂牌出让经济开发区宜高公路西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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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绿地率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出让年限(年) | 交地条件 | 起始价保证金每次增幅价(万元) | 交付土地时间 | 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
| (2013)第45 号 | 经济开发区宜高公路西侧 | 15211 | 商业(其他商服)用地 | 不大于25% | 40 | 净地 | 3900 | 成交即交付 | 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
| 不大于1.2 | 1000 | ||||||||
| 不大于55% | 100 | ||||||||
| (2013)第46 号 | 经济开发区奥迪汽车4S店西侧 | 6597 | 商业(其他商服)用地 | 不大于25% | 40 | 净地 | 1500 | 成交即交付 | 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
| 不大于0.8 | 450 | ||||||||
| 不大于50% | 5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9月2日(工作日期内),到宜兴市国土资源局七楼宜兴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咨询并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9月3日至2013年9月13日(工作日期内),到宜兴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14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报价单。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宜兴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挂牌出让竞价起始时间为2013年9月3日10 时,挂牌竞价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14时30分。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自然人)申请竞买,则立即转入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14时30分,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二)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和江苏省土地市场网进行查询。
(三)本次出让的具体工作由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全权委托宜兴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实施。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宜兴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0-87920131
联 系 人:蒋女士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