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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9月11日至9月27日挂牌出让建邺区河西南部26-4号地块等九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8-21

关键字: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市政府批准,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名称 四 至 总用地面积(m2 出让面积(m2 规划用地性质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加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NO.2013G54 建邺区河西南部26-4号地块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新河路,西至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等,北至规划新梗街。 133368.8 109448 二类居住用地 70年 1.0 ≤25 ≤100 ≥35 277000 2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55400
2 NO.2013G55 玄武区徐庄软件园科技总部主楼并1、2、3号楼地块 东至国有空地,南至环园东路,西至国有空地,北至国有空地。 20254.39 20254 商业用地 40年 R≤0.5 ≤30 ≤15 ≥30 10400 200万元或其整数倍 2100
3 NO.2013G56 玄武区徐庄软件产业基地产业配套楼地块 东至中国人民解放军六五二一工程建设指挥部用地,南至上海铁路局用地,西至国有空地,北至道路。 4628.66 4628.7 旅馆业用地
服务业用地
40年 R≤1.5 ≤30 ≤24 ≥30 2160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440
4 NO.2013G57 玄武区徐庄软件产业基地服务配套楼 东至现状道路,南至国有空地,西至国有空地,北至国有空地。 10710.15 10710 旅馆业用地
服务业用地
40年 R≤1.2 ≤30 ≤15 ≥30 5020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1100
5 NO.2013G58 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SOa010-01-07-03号4S店地块 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规划道路。 6467.2 6007.9 商业用地 40年 R≤2.0 ≤50 ≤24 ≥15 2525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505
6 NO.2013G59 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SOa010-01-07-17号4S店地块 东至SOa010-01-07-01地块,南至空地,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13436.01 11858 商业用地 40年 R≤2.0 ≤50 ≤24 ≥15 5340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1100
7 NO.2013G60 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SOa010-01-07-22号4S店地块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空地。 12489.84 10335 商业用地 40年 R≤2.0 ≤50 ≤24 ≥15 4340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870
8 NO.2013G61 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SOa010-01-07-25号4S店地块 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7537 5567 商业用地 40年 R≤2.0 ≤50 ≤24 ≥15 2340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470
9 NO.2013G62 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SOa010-01-07-27号4S店地块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空地,西至规划道路,北至空地。 9080.85 7528.6 商业用地 40年 R≤2.0 ≤50 ≤24 ≥15 3160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640
备注:NO.2013G54:地块内应结合主体建筑布置一座有单独出入口的建筑面积不小于60㎡的公厕。
NO.2013G55:(1)地块上所建房产不允许分割销售、不允许分割转让;
(2)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需向玄武区国资办缴纳2981.02万元地上建筑物成本费。
NO.2013G56: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需向玄武区国资办缴纳1975.73万元地上建筑物成本费。
NO.2013G57: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需向玄武区国资办缴纳2043.81万元地上建筑物成本费。
(2)竞买人竞得的土地及所建房屋的转让和销售须经雨花区政府同意。
                 NO.2013G59:(1)竞买人所销售的汽车品牌须是知名品牌,并提供所销售汽车品牌在“雨花经济开发区汽贸区”的销售授权,且经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认可;
(2)竞买人竞得的土地及所建房屋的转让和销售须经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的同意。
                 NO.2013G60:(1)竞买人须提供所销售汽车品牌在“雨花经济开发区汽贸区”的销售授权,且经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认可;
(2)竞买人竞得的土地及所建房屋的转让和销售须经雨花区政府同意。
                 NO.2013G61:(1)竞买人须提供所销售汽车品牌在“雨花经济开发区汽贸区”的销售授权,且经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认可;
(2)竞买人竞得的土地及所建房屋的转让和销售须经雨花区政府同意。
                 NO.2013G62:(1)竞买人须提供所销售汽车品牌在“雨花经济开发区汽贸区”的销售授权,且经雨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认可;
(2)竞买人竞得的土地及所建房屋的转让和销售须经雨花区政府同意。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四、有意竞买者按以下时间,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报名、报价手续,并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3年9月11日上午9:00;
  截止时间:2013年9月26日下午16:00(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3年9月2日起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按规定申领。
  五、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3年9月11日上午9:00;
  截止时间:2013年9月27日下午14:30(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六、挂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27日下午14:25,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1238室。
  七、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报价书》,进行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对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该地块已有有效报价的,出让人主持对该地块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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