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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10月13日至10月23日挂牌出让平湖经济开发区城西路南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9-23

关键字: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规划产业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

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高度

绿地率

1

平湖经济开发区城西路南侧、平湖大道西侧

23273

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

<2.2

≤30%

<80米

≥30%

40

70

1120

5590

2

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一路西侧、城西路北侧

3490.8

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

<1.65

≤30%

<24米

≥25%

40

70

160

790

3

平湖市新仓镇平廊公路东侧、仓庆路北侧

9828.2

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

<1.5

≤30%

<20米

≥25%

40

70

200

960

4

平湖市新仓镇平廊公路西侧、枫叶路南侧

4727

批发零售         

<2.5

≤35%

<50米

≥20%

40

70

340

5

平湖经济开发区新群路南侧、新兴三路东侧

30882.4

工业

(标准厂房)

≥1.2

35%-60%

/

10%-20%

50

420

2090

6

平湖市独山港区白沙路西侧、海河路北侧

53333.3

工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0.7

35%-60%

/

10%-20%

50

480

2400

7

平湖市独山港区白沙路西侧、海河路北侧

63816.3

工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0.7

35%-60%

/

10%-20%

50

580

2880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各地块具体竞买对象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21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10月12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3日至2013年10月21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3年10月13日至2013年10月23日14:3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3年10月23日15:00时。

  2、土地中标确认书生效后,竞买保证金的50%转为项目开竣工的履约保证金(每宗地最高为500万元), 项目按期开工的,退还4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按期竣工并通过复核验收的,其余60%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工业用地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在10日内到地块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凭《项目投资协议书》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631735

  联 系 人:王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行: 工商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1204080009064030739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860028666708094001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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