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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三门县10月22日拍卖出让县城F片区01单元1003地块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9-30

关键字: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三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 块
编 号
出让
地块
总面积
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
地块
用途
使用
年限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层数及
高度
1
县城西区B05单元1903地块
12282
不超过12282
医卫慈善用地(养老院)
50年
0.6-1.0
20%-25%
不得小于30%
建筑后檐口高度不得超过20米
465
100
10万元及10万元整倍数
2
县城B片区05单元0401地块B地块
2176
不得大于1741
科教用地(幼儿园)
50年
0.6-0.8
25%-30%
30%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5米
90
20
3
县城F片区01单元1003地块(局部)
18585
不超大于27878
住宿餐饮用地
40年
1.2-1.5
25%-40%
不得低于20
建筑后檐口高度不得超过40米,不得低于10米
1115
800
  具体相关规划参数详见三门县建设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三建规设〔2013〕第020号、第021号、〔2012〕第032号)及地块规划红线图。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
  1、县城西区B05单元1903地块为医卫慈善用地(养老院),须是具有三门县民政局出具的《浙江省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筹办批准书》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者外)方可报名竞买;
  2、县城B片区05单元0401地块B地块为科教用地(幼儿园),须是三门县内具有省二级以上幼儿园资质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方可报名竞买;
  3、县城F片区01单元1903地块(局部)为住宿餐饮用地,须是三门县内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且其本身或其全资子公司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公司(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方可报名竞买。
如果县外企业及自然人受让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在三门县按规定注册成立新公司,并在新公司中占有50%以上股份,同时以该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公开出让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10月21日17时确定该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如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则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公开方式出让,设底价(保留价),达到或超过底价的,价高者得(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拍卖拥金等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四、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21日8时至17时,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土地利用科708室(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湫水大道8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17时止(以我局财务科出具的保证金票据为准)。
  五、公开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3年10月22日10时整。
  2、拍卖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二)公开挂牌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为10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 2013年10月22日8时;
  2、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1日17时。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8时至17时。
  4、挂牌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须携带并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及法人印章(自然人竞买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办理竞买手续。
  (二)委托竞买的,须经竞买人住所地公证部门办理有关授权委托公证手续。
  (三)县城F片区01单元1003地块(局部)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回购款按建筑物评估价格108万元,根据《三门县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2]1号)精神,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回购款按建筑物评估价格100%另行缴付,且不计入土地出让金总额,地块相关政策处理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落实。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付:在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竞得人的保证金须到局财务科办理转抵受让地块的定金;第一期:县城B片区05单元0401地块B地块和县城西区B05单元1903地块竞得人与出让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缴付成交总额的50%,县城F片区01单元1003地块(局部)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期:县城B片区05单元0401地块B地块在三个月内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县城西区B05单元1903地块在六个月内付清全部剩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五)竞得人必须在2014年10月30日前动工建设,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六)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708室
  联系电话:0576-83332649
  联 系 人:邵先生  王先生
  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smgt.gov.cn/
  开户单位:三门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三门县工商银行                         
  帐    号:1207071109049005785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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