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10月31日拍卖出让福溪街道下余村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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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天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县城南区S2-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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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 座落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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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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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1 |
福溪街道下余村 |
5900 |
住宅 |
1.0-1.2 |
≤40 |
30 |
70 |
370 |
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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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建设要求详见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2、起拍价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交易契税、人防费等任何费税。 3、如竞得人是在天台县内注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竞得人为非在天台县内注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则须50天内在天台县内依法注册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取得相应资质后,再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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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符合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的购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10月15日至2013年10月30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事大厅购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及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0月30日,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办事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 年10月3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0月3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13年10月31日10时。
拍卖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天台县招标投标中心(天台县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楼一楼东侧)。
七、未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可在5天内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原保证金抵作定金并在2013年12月27日前交齐全部出让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11号
联系电话:0576-83912336
联 系 人:庞先生、孙先生
开户单位:天台县土地价格与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天台县支行
帐 号:19940101040030511
天台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