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预出让富民路以东、上望河以西、上达路以南、城南大道以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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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瑞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申请暂行规定》,决定将上望街道蔡宅村城南大道、上达路拆迁安置地块多余面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申请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总用地面积 | 净用地面积 | 项目名称 | 供地方式 | 供地面积 | 净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供地对象 |
| 蔡宅村城南大道与上达路拆迁安置用地及公开出让地块 | 富民路以东、上望河以西、上达路以南、城南大道以北 | 商住用地 | ≤3.5且≥1.0 | ≤22% | ≥30% | ≤100m | 15126.04㎡ | 11715.24㎡ | 商品房 | 出让 | 分摊用地4534.12㎡ | 分摊用地3511.71㎡ | ≤12290㎡,其中商业建筑≤1230㎡ | 挂牌出让受让人 |
| 安置房 | 划拨 | 分摊用地10591.92㎡ | 分摊用地8203.53㎡ | ≤28710㎡,其中商业建筑≤2870㎡ | 上望街道蔡宅村经济合作社 |
对去年以来未能按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履约保证金等已造成违约行为的,以及自身原因造成建设项目开工、竣工延期未整改完成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得参加土地公开出让预申请和公开出让活动。
三、预申请受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预申请受理地点:瑞安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国土资源窗口(马鞍山路2号),电话:0577-65827295。
五、预申请需提供资料:1、申请书(意向),包括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经审核后符合预申请要求的,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将通知申请人进行确认,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签订预申请确认书。
七、我局将视预申请情况组织公开出让活动。
特此公告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