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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游县11月30日拍卖出让龙游县柳村以东1-1号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11-01

关键字: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土 地 位 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拍价(万元)

竞买保证 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龙游县柳村以东1-1号地块(位于货场路以南,飞云路以北,竹海南路东侧,三友路以西。)

58543

商业 住宅

 

 1.8-2.0

≤25%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30000

 60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龙游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允许联合竞买。竞得人必须在龙游县境内注册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29日到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龙游县龙洲街道荣昌大道475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29日,到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向龙游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提交的资料有:申请书;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9日16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3年11月29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11月30日上午10时在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5室  举行。本次拍卖会委托 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 主持。

  七、竞买成功者保证金即转为土地出让定金(不计息),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翁淑华(国土局)       程惠(交易中心)  罗旺(拍卖公司)  

  联系电话:0570-7012676     0570-7261080      13967019666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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