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11月27日至12月6日挂牌出让许镇镇大浦试验区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南陵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七选一):(一)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帐号:20000207870910300000122 开户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县支行 (二)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帐号:73000104001412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陵县支行营业部 (三)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帐号:34001676201053004007 开户行:中国建行南陵县支行利民路分理处 (四)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帐号:1102301021000179172 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南陵支行 (五)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帐号:2033340223001000003103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陵县支行 (六)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帐号:20000038191310300000251 开户行: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帐号:184222637986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 2、成交价格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收费按南陵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3、净地交付(仅指地上附着物的拆迁,不包括地块内的“五通一平”在内)。 4、出让土地未动工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不得办理土地抵押手续。
| 宗地编号: | 大浦试验区地块R | 宗地面积: | 30588.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许镇镇大浦试验区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1.5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50万元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958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11月27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12月06日00时00分 | ||||||
| 备注: | 开发期限2年,开发期限保证金192万元。摘牌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上午9时。 | ||||||||
| 宗地编号: | 城南客运中心 | 宗地面积: | 39028.6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周瑜大道以北,振运物流西侧 |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0.5并且小于0.7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公路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77.51万元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起始价: | 447.51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11月27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12月06日00时00分 | ||||||
| 备注: | 开发期限18个月,开发期限保证金30万元. 其中1333.4㎡建商务宾馆(不允许分割转让)。 | ||||||||
| 宗地编号: | 大浦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地块S | 宗地面积: | 6800.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许镇镇大浦试验区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1.5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56万元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213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11月27日0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12月06日00时00分 | ||||||
| 备注: | 开发期限2年,开发期限保证金43万元. | ||||||||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11月07日 至 2013年11月26日 到 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11月07日 至 2013年11月26日 到 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05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12月05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南陵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大浦试验区地块R 号地块:2013年11月27日00时00分 至 2013年12月06日00时00分 ;
城南客运中心 号地块:2013年11月27日00时00分 至 2013年12月06日00时00分 ;
大浦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地块S 号地块:2013年11月27日00时00分 至 2013年12月06日0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出让金支付方式: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出让金。
2、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未按合同约定规划指标和土地用途开发建设的,由规划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开发期限保证金处置方式:开发期限保证金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占25%,年度开发量建设保证金占50%,整个项目竣工验收保证金占25%。工程按期开工、按时完成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按3‰的比例进行扣减,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足额追缴所罚余款。
4、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在竞买报名时应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构成(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不得增加股东。县国土资源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同意直接与竞得人或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53-682096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南陵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