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12月3日拍卖出让江东大道以西、年丰路以东、环湖西路以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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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马土让2013-109号 | 宗地面积: | 66400.9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江东大道、西至年丰路、南至环湖西路、北至保留水系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500万元 | ||
| 场地平整:净地。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84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土地开发程度:(1)净地。(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3.加价幅度: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4.土地交付:示范园区管委会承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净地交付。
5.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未按期开竣工的,分别自开、竣工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出让价款总额的1‰比例进行处罚。构成闲置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处罚,已扣缴的建设工期保证金转为土地闲置费,不足部分出让方予以继续征缴。
6.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7.开竣工履约保证金:423万元;按期开工退80%,按期竣工退还20%。
8.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向市规划局提交规划设计方案报审,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本条款在《国有建设用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
9.建筑物高度应满足湾里机场净空限高要求。
10.未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1.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11月12日 至 2013年12月02日 到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12月03日 至 2013年12月03日 到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3号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02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12月03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12月03日10时30分 在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龙山分局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555-682612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