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浙江省遂昌县12月11日至12月20日挂牌出让渡船头G(2013)07号地块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11-21

关键字: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遂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名称

面  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万元)

每次加价幅度(万元/)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1

妙高街道金溪村G(2013)02号地块

6309

仓储用地,用于煤炭堆放,中转

0.4-1.0

≥26

≤20

50

153

≥3

60

2

渡船头G(2013)07号地块

9824

商服用地,用于遂昌旅游商品展示展销中心项目开发

≤2.3

≤50

≥15

40

796

≥10

300

3

二都街G(2013)08号地块

4683

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天然气项目建设

≤0.8

≤40

≥15

50

200

≥4

80

4

大柘镇大田村2013一号地块

10693

商服用地,用于温泉、游乐等旅游项目建设

0.12-0.6

9.8-20

≥30

40

212

≥4

80

挂牌起始时间

2013年12月11日上午0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20日下午15时00分

备注:妙高街道金溪村G(2013)02号地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和建筑面积比例均≤10%,其中办公均≤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二都街G(2013)08号地块竞买人必须是已取得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证的企业法人。申请文件包括:

  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G(2013)08号地块竞买人需提供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节假日休息)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遂昌县城君子路96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节假日休息),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户名:遂昌县会计核算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遂昌支行,账号:375358361206。提交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帐,自然人也可现金缴纳;须在报名时足额到达账户并向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要缴纳凭证。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时间为: 2013年12月11日08时30分 至 2013年12月20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最高挂牌价低于保留价的不成交。

  (三)申请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新公司必须在成交后两个月内注册成立,且申请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其中1个自然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土地开发的,受让人(竞得人)的股份应占新公司股份总额的50%以上。出让人可根据成交确认书,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本次出让宗地的交付条件为挂牌时现状土地利用条件。出让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具体建设指标按遂建规条(2013)2号、18号、22号《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和遂村建规条(2013)21号《规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进行建设,用地红线以出让土地规划用地红线范围为准。

  (五)动工时间:出让宗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竣工时间:出让宗地交付后30个月内完成建设。

  八、联系电话:0578-8121388(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8-8122701(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 http://cgzb.suichang.gov.cn/

 

 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