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庆元县12月17日至12月28日挂牌出让庆元县古民居生态休闲养生园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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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庆元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元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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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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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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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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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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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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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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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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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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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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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另设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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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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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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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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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古民居生态休闲养生园地块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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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古民居生态休闲养生园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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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9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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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餐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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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并且≤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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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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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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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餐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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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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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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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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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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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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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下空间部分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0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计入总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3. 地面停车位仅考虑大巴车停车位,古民居生态休闲养生园主要以步行系统为主,小型轿车主要利用地下空间停放。
4.项目建设保证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交纳时间及返还事项由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庆元县住房和建设局另行约定。
5.土地摘牌一个月内与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庆元县住房和建设局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6.土地摘牌后需提交三个甲级古建筑资质企业设计建设方案,经规划部门组织审查确定建设方案。
7.其他要求详见《庆元县古民居生态休闲养生园地块一期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庆元县古民居生态休闲项目配套扶持政策》。
二、竞买对象资格及资格审查:
(一)竞买人资格
凡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含二级)以上级资质企业法人的浙江省内房屋开发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出让活动。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亿元(含壹亿元)以上。
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受让人摘牌后股权不得转让。
若竞得人不属庆元注册企业,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庆元注册一家注册资本在壹亿元人民币以上且与竞得企业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由新公司与庆元县国土资源局签订补充合同并负责项目开发。新注册成立的公司在开发之前要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资质。
(二)资格审查
竞买对象资格由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地块的项目必须符合出让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详见挂牌出让资料)。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24日16:00前,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及资料费100元。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由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从竞买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缴纳),并于2013年12月26日16:00时前到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开户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201000015435743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挂牌时间为:
2013年12月17日至2013年12月28日15:00时止(如2014年元旦放假另有安排则挂牌截止时间顺延至2013年12月30日15:00)。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可以抵充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联系电话:0578-6212015 6271196
联 系 人:姚先生 吴先生
庆元县国土资源局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