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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昌县12月20日拍卖出让南明街道城建村等七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11-28

关键字: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定,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于2013年12月20日上午10时,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及相关指标

地块
编号
出让面积(m2)
土地座落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拍卖(挂牌)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投资
强度
2013年经35号
412
南明街道城建村
住宅用地
70
1.4
≤40%
105(须一并购买地上建筑物价值41.0233万元)
146.0233
 
2013年经36号
6845
七星街道磕下村
居住用地
70
1.0-1.35
≤25%
1600
500
 
2013年经37号
3500
沙溪镇上蔡岙村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40
1.5-1.55
≤45%
89
89
 
2013年经38号
33326
高新园区南岩区块
居住用地
70
1.0-1.05
≤35%
6060
3030
 
2013年经39号
57079
高新园区南岩区块
居住用地
70
1.0-1.05
≤30%
10375
5190
 
2013年经40号
67899
高新园区南岩区块
居住用地
70
1.0-1.05
≤35%
12340
6170
 
2013年经41号
69618
新和成路与鼓山路交叉口东北侧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70、40
1.0-2.5
≤25%
42000
16000
 

   二、竞买资格及相关说明: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

  2、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需成立新公司的,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如外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竞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在本县设立独立法人的新公司,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
  
  3、土地使用条件: 2013年经35号地块须一并购买地上建筑物,现有地上建筑物由中买者自行处置。2013年经38号、2013年经39号、2013年经40号三宗地块因规划建设需要,现整体出让,竞买人须整体受让,整体统一开发。2013年经35号、2013年经36号、2013年经37号、2013年经38号、2013年经39号、2013年经40号地块中买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配套建设。其中投资强度履约保证金为3%,建设工期履约保证金为2%,对不按期开竣工或达不到投资强度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达到规定要求通过复核验收后,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三、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地点: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道东路666号,客运东站边)。

  2、报名时间:地块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8日至2013年12月19日,具体报名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4:00时。

  3、报名者提交资料:参拍者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公章;保证金发票等有效证件原件(备好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缴款单位需与报名单位相一致。

  4、拍卖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上午10时。如竞买不足三人的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挂牌报名时间顺延至2013年12月29日下午4时止,挂牌起始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上午10时至2013年12月30日上午10时止,挂牌时间终止后挂牌竞买人应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5、拍卖地点: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6号,客运东站边)。

  6、保证金: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缴入专用帐户。其中2013年经35号的保证金中建筑物价格41.0233万元需缴入新昌县财政局,余下保证金缴入新昌县土地出让金专户。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可抵算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的保证金于拍卖(挂牌)结束后次日起五日内不计息退还。成交后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交款账号:报名截止前须缴纳保证金和交易席位费,保证金缴款账号:

  ①、新昌县建设银行(收款单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专户33001656635053008744)。

  ②、新昌县工商银行(收款单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1211028029219502188)。

  ③新昌县农业银行(收款单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专户525201040102626)。

  ④新昌县中国银行(收款单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专户397459088635)。

  ⑤新昌县工商银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1211028009049035619)。

  8、公告、拍卖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下载地址:www.xcgt.gov.cn

  咨询电话:0575-86250220 86760607

  四、本次拍卖(挂牌)详细情况请查阅本次拍卖(挂牌)须知资料。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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