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昌县12月20日拍卖出让南明街道城建村等七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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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定,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于2013年12月20日上午10时,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及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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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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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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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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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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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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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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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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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挂牌)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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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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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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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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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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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街道城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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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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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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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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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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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须一并购买地上建筑物价值41.02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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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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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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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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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街道磕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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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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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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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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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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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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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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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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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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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镇上蔡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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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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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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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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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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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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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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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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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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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园区南岩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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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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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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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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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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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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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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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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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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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园区南岩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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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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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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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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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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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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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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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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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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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园区南岩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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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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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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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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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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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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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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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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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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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成路与鼓山路交叉口东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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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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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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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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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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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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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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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及相关说明: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
2、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需成立新公司的,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如外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竞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在本县设立独立法人的新公司,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
3、土地使用条件: 2013年经35号地块须一并购买地上建筑物,现有地上建筑物由中买者自行处置。2013年经38号、2013年经39号、2013年经40号三宗地块因规划建设需要,现整体出让,竞买人须整体受让,整体统一开发。2013年经35号、2013年经36号、2013年经37号、2013年经38号、2013年经39号、2013年经40号地块中买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配套建设。其中投资强度履约保证金为3%,建设工期履约保证金为2%,对不按期开竣工或达不到投资强度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达到规定要求通过复核验收后,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三、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地点: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道东路666号,客运东站边)。
2、报名时间:地块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8日至2013年12月19日,具体报名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4:00时。
3、报名者提交资料:参拍者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公章;保证金发票等有效证件原件(备好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缴款单位需与报名单位相一致。
4、拍卖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上午10时。如竞买不足三人的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挂牌报名时间顺延至2013年12月29日下午4时止,挂牌起始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上午10时至2013年12月30日上午10时止,挂牌时间终止后挂牌竞买人应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5、拍卖地点: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6号,客运东站边)。
6、保证金: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缴入专用帐户。其中2013年经35号的保证金中建筑物价格41.0233万元需缴入新昌县财政局,余下保证金缴入新昌县土地出让金专户。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可抵算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的保证金于拍卖(挂牌)结束后次日起五日内不计息退还。成交后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交款账号:报名截止前须缴纳保证金和交易席位费,保证金缴款账号:
①、新昌县建设银行(收款单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专户33001656635053008744)。
②、新昌县工商银行(收款单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1211028029219502188)。
③新昌县农业银行(收款单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专户525201040102626)。
④新昌县中国银行(收款单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专户397459088635)。
⑤新昌县工商银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1211028009049035619)。
8、公告、拍卖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下载地址:www.xcgt.gov.cn
咨询电话:0575-86250220 86760607
四、本次拍卖(挂牌)详细情况请查阅本次拍卖(挂牌)须知资料。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