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仪征市12月24日至1月6日挂牌出让大仪镇振仪路西侧,天扬路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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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仪征市人民政府批准,仪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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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3-13幅 | 大仪镇振仪路西侧,天扬路北侧 | 19008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40≤容积率≤1.70 | 建筑密度≤35% | 30%≤绿化率 | 70 | 450 | 1430 | 20(万元) |
| 2013-24幅 | 刘集镇盘古村凌庄组 | 10504 | 商业 批发零售用地 |
0.70≤容积率≤1 | 建筑密度≤50% | 40 | 350 | 1110 | 20(万元) | |
| 2013-37幅 | 刘集镇刘集村联盟组、唐庄组 | 67946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10≤容积率≤1.40 | 建筑密度≤35% | 30%≤绿化率 | 70 | 2300 | 7650 | 50(万元)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3日,到仪征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到仪征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2月3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仪征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3-13幅;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2月31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2月31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12月24日9时 至2014年01月06日15时;
2、地块编号:2013-24幅;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2月31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2月31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12月24日9时 至2014年01月06日15时;
3、地块编号:2013-37幅;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2月31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2月31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12月24日9时 至2014年01月06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报价须持《竞买资格确认书》和仪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交易中心)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现场书面报价或更新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三)挂牌成交后,仪征市国土资源局在成交现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及文件由仪征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仪征市工农北路123号
联系电话:0514-83417993
联 系 人:倪先生
开户单位:仪征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江苏银行仪征支行
账 号:17000141100000714
仪征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