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东县1月9日拍卖出让经开区古河路与长山路交口西南角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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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公开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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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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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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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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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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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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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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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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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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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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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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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地价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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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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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经开区古河路与长山路交口西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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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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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长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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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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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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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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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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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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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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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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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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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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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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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柳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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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古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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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拍卖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公司法人或其控股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三、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13年12月11日至2014年1月7日到肥东县国土资源局领取公开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7日上午11:30。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14年1月9日上午10:00。
2、拍卖地点: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公开出让文件。该地块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该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须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
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至成交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1年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4、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同步建设并提供开放式道路。
5、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严禁在住房下设置小门面,按动静分离原则可规划建设商业内街。
6、竞得人须按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另行缴纳教育设施配套资金(含幼儿园建设配套资金)80元/平方米。
7、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2]28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2012〕104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8、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
9、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10、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11、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店埠镇长江东路与站北路交叉口东南角
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
地块咨询电话: 王永胜0551-67707070
李光荣0551-62551695
出让文件领取及报名受理电话:关道珍 0551-62551693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合肥市招投标中心
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