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1月20日至1月29日挂牌出让丽水南城七百秧东九路与南六路西北侧综合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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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丽水南城七百秧东九路与南六路交叉口西北侧综合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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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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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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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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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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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
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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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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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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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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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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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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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南城七百秧东九路与南六路西北侧综合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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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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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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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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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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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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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住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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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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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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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对象:
1.要求已在丽水市范围内注册成立的具有三级资质及以上房地产开发的企业。
2.若外资企业参与项目挂牌,注册资本2亿元及以上,若内资企业参与项目挂牌,注册资本1亿元及以上。
3.参与挂牌企业从公告之日后第五日起至摘牌之日期间,企业银行账户或企业合作人个人名下在银行账户日均余额在5000万元以上。
4.在开发区范围内已有中标或在建但未竣工的商住项目(包括邻里中心)开发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挂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27日前,到丽水市审批中心国土4号窗口获取本次挂牌出让资料。每本2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27日前,向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详见挂牌须知)。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在2014年1月27日16:00时前出具竞买资格预审确认通知书。方可交纳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4年1月27日16:00时前到达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专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丽水市招投标中心三楼;挂牌时间为: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29日上午10:00时止。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联系电话:0578—2292505 2669502 2990217
联系人: 徐先生 林先生 叶先生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