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金寨县4月9日至4月18日挂牌出让梅山湖路以西黄山路以北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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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金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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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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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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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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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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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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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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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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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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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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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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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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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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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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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ZB-GT-
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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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现代产业园梅山湖路以西黄山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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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03.5
(79.20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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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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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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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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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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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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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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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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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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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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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ZB-GT-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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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现代产业园黄林路与嵩山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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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6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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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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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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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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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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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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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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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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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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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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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目前仍然拖欠我县土地出让金或已竞得土地未按时开竣工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
(三)竞买人申请时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竞买人账户(法人申请的从法人基本账户)所在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3月17日16时30分至2014年4月16日17时到金寨县招投标中心(红军大道南侧档案局新办公楼二楼)提交书面申请,领取挂牌文件。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17时。
三、资格审查。金寨县国土资源局、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于2014年4月16日17时30分前确认申请人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底价,否则不成交。如不成交,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挂牌时间: JZZB-GT-2014-11与JZZB-GT-2014-12地块分别于2014年4月9日10时至2014年4月18日14时30分、15时00分。挂牌地点:金寨县招投标中心一楼开标室。
六、其他事项
(一)土地出让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现状交付土地,土地的平整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竞得土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2年内全部竣工。
(二)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按照土地出让价款总额的5%缴纳开竣工保证金,按时开工返还50%,按时竣工返还剩余50%保证金。未按时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三)竞得人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及县规划委要求进行建设。(四)本次出让土地的契税及其他部门应征收的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七、保证金缴纳
(一)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0018竞买保证金缴款方式:由竞买人通过转账方式缴款(法人申请的从法人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款)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寨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 易成禄 杨正胜
联系电话: 7350765 0560-7356810
查阅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金寨县国土资源局网(WWW.jzgtj.gov.cn)金寨县招投标网(WWW.ahjzztb.gov.cn)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
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