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4月10日至4月23日挂牌出让龙港镇池浦路以北、龙宁路以西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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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3)340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龙港镇瓦窑头村A-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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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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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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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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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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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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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始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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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
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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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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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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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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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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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镇瓦窑头村A-02地块,座落于龙港镇池浦路以北、龙宁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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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为3062㎡,其中出让面积为2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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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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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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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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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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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6275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8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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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为七十年
,商业为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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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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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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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和暂定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四、该地块系瓦窑头村安置留地,商业建筑面积472平方米要以挂牌竞得平均楼面价+建筑成本价3800元每平方米由瓦窑头村集体经济组织回购;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 4 月 10 日至 2014年 4 月 23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14年 4 月 10 日至 2014年 4 月 23 日11:00时 (工作日),到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4 月 23 日 11:00 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4年 4 月 23 日 11: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4年 4 月 10 日 8:30 时至2014年 4 月 23 日 15:00 时(工作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8幢一楼)
联系电话: 0577-68099707 联系 人: 王先生
开户单位: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浙江苍南农村合作银行龙港支行 帐号:201000085437572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 年 3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