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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定远县7月11日至7月22日挂牌出让定城镇永康大道南侧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定远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6-20

关键字:定远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定远县定城镇永康大道南侧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首次增加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CR2014-20 东至靠山路,南至幸福东路,西至空地,北至永康路高压走廊 70000平方米 商业及商品住宅 ≤2.0 <35% >30% 商业40年商品住宅70年 7410 50 1800
CR2014-21 东至空地,南至幸福东路,西至东一路,北至永康路高压走廊 70000平方米 商业及商品住宅 ≤2.0 <35% >30% 商业40年商品住宅70年 8115 50 2000
CR2014-22 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6000平方米 商品住宅 ≤1.8 <20% >30% 商品住宅70年 1230 20 400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竞买,竞买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挂牌出让,底价另行研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7月18日,到定远县长征东路定远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7月18日,到定远县长征东路定远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下午16: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7月18日17: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报价地点为:定远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挂牌时间定于2014年7月11日8:00至2014年7月22日10:00;
  七、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定远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或平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建设工期:该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0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30个月内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建设工期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出让人与竞买人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1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拒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依法追究竞得人法律责任。
付款方式:该地块分二期付款,其中第一期:自成交之日起30天日内支付成交价的50%,第二期:自成交之日起60天内付清余款。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成交价款,出让合同签订后,其中受让人缴纳的总成交价款20%的部分转做合同定金。
  (六)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3】58号文件和定远县人民政府定政秘【2014】40号文件批复要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缴纳成交价款的5%开竣工保证金,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
  八、其他事项
  1、地块规划设计方案由竞得方负责设计(设计方案需报经县规委会审议通过),并承担方案设计费用。
  2、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3、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持有90%以上的股份。
  5、竞得人须提交2个以上符合规划条件且设计构思和风格不同的设计方案,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报送电子文件。
其他详见《定远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定规通字【2014】18、19、20号。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定远县长征东路定远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4888621
  联系人:李念、吕宏松
  账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  号:136001040004231
  账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  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定远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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