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县7月29日拍卖出让三门县健跳镇及县城西区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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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三门县健跳镇及县城西区三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具体相关规划参数详见三门县建设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三建规设〔2014〕第022号、007号、009号及地块规划红线图。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
健跳镇健跳塘09-007地块,凡是国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竞买。
县城西区B01单元0705地块,须具有浙江省管道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者外)方可报名竞买。
县城B07单元0103地块局部A地块,须是具有浙江省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者外)方可报名竞买。
如果县外企业及自然人受让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在三门县按规定注册成立新公司,并在新公司中占有50%以上股份,同时以该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公开出让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4年7月28日16时确定该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如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则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公开方式出让,设底价(保留价),达到或超过底价的,价高者得(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拍卖拥金等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四、申请人可于2014年7月28日8时至16时,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土地利用科708室(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湫水大道8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16时止(以我局财务科出具的保证金票据为准)。
五、公开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2014年7月29日10时整;
(二)挂牌时间:2014年7月29日8时至8月7日16时;
(三)挂牌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须携带并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及法人印章(自然人竟买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办理竞买手续。
(二)委托竞买的,须经竞买人住所地公证部门办理有关授权委托公证手续。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付:在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竞得人的保证金须办理转抵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与出让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其中健跳镇健跳塘09-007地块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缴付成交总额的50%;三个月内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竞得人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动工建设,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六)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708室
联系电话:0576-83332649、83332934(财务科)
联 系 人:邵先生 王先生 林女士
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smgt.gov.cn/
开户单位:三门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三门县工商银行
帐 号:1207071109049005785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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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 块
编 号
|
用地
面积
(㎡)
|
总建筑面积
(㎡)
|
地块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层数及
高度
|
|||||||||
|
1
|
健跳塘09-007地块
|
9535.73
|
不大于17164
|
批发零售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
40年 70年
|
1.4-1.8
|
26%-30%
|
30%
|
建筑层数不得超过11层,总高度不得超过36米
|
910
|
300
|
10万元及10万元整倍数
|
|
2
|
县城西区B01单元0705地块
|
6667
|
不大于4000
|
公共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
40年
|
不得大于0.6
|
不得大于40%
|
不得小于30%
|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0米
|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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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5万元及5万元整倍数
|
|
3
|
县城B07单元0103地块局部A地块
|
4588
|
不大于12858
|
文体娱乐用地(体育用地)
|
50年
|
1.0-1.8
|
30%-50%
|
不得小于15%
|
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0米
|
186
|
40
|
|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
健跳镇健跳塘09-007地块,凡是国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竞买。
县城西区B01单元0705地块,须具有浙江省管道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者外)方可报名竞买。
县城B07单元0103地块局部A地块,须是具有浙江省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者外)方可报名竞买。
如果县外企业及自然人受让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一个月内在三门县按规定注册成立新公司,并在新公司中占有50%以上股份,同时以该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公开出让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4年7月28日16时确定该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如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则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公开方式出让,设底价(保留价),达到或超过底价的,价高者得(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拍卖拥金等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四、申请人可于2014年7月28日8时至16时,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土地利用科708室(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湫水大道8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16时止(以我局财务科出具的保证金票据为准)。
五、公开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2014年7月29日10时整;
(二)挂牌时间:2014年7月29日8时至8月7日16时;
(三)挂牌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须携带并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及法人印章(自然人竟买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办理竞买手续。
(二)委托竞买的,须经竞买人住所地公证部门办理有关授权委托公证手续。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付:在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竞得人的保证金须办理转抵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与出让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其中健跳镇健跳塘09-007地块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缴付成交总额的50%;三个月内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竞得人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动工建设,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六)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708室
联系电话:0576-83332649、83332934(财务科)
联 系 人:邵先生 王先生 林女士
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smgt.gov.cn/
开户单位:三门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三门县工商银行
帐 号:1207071109049005785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7月7日
2014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