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康市7月25日至8月7日挂牌出让经济开发区13-15-4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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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坐落永康经济开发区长城村的F13-15-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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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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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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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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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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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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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
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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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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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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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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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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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13-15-4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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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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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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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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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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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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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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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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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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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土地建设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8月5日16时止,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7月 2日至2014年8月5日16时止,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8月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价地点为永康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地点为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和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4年 7月25日8时30分至2014年8月7日16时止;本次出让活动由永康市公证处公证。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永财综[2012]132号文件另行收取。
(三)保证金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交纳。报名者需交纳资料服务费500元。
(四)建设保证金的交纳符合永康经济开发区有关规定。
(五)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得人自行勘察现场。有关具体情况可向永康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垂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三楼
联系电话:0579—87177648 87229047
联系人:李先生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