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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淳安县10月22日至10月31日拍卖出让威坪镇商业街建设工程3-1号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9-30

关键字: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地块坐落 出让面积(㎡) 用途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淳政储出【2014】32号 威坪镇商业街建设工程3-1号地块,详见红线图 1468.95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不大于30%,可分割) 3.3 15% 52%
淳政储出【2014】33号 威坪镇商业街建设工程4号地块,详见红线图 1553.13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不大于41%,可分割) 3.5 25% 65%
淳政储出【2014】34号 千岛湖镇撤村建居庄天岭区块安置房工程1-3号地块,详见红线图 25247.67 商住用地(商业比例不大于5.3%,可分割) 1.87 36% 19.50%
  注: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咨询电话:0571-64810336(交易中心);0571-64813052(国土局用地科)。
 
  四、本次挂牌报价时间自2014年10月22日 9:00起至2014年10月31日 15:30整止(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14年9月30日 9:00至2014年10月29日 15:30期间工作日,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淳安县国土资源局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自2014年9月30日后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土(矿产)窗口索取。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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