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遂昌县10月21日至10月31日挂牌出让原医疗器械厂G(2014)23号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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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遂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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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出让 宗地 |
地块 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每次加价幅度(万元/次)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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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医疗器械厂G(2014)23号地块 |
车站路原医疗器械厂 |
6414 (其中A1地块1941,A2地块4473) |
商住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57.98平方米) |
1.0-2.2 |
≥2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40 |
≥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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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时间 |
2014年10月21日上午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10月31日下午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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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地块用于县城棚户区(国有)改造工程(一期)限价房项目建设,地块竞买人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遂昌县域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竞得本地块,必须在竞买成功之日起20天内在遂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在项目开工前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遂昌县城君子路96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户名: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账号:350665555107。提交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帐;须在报名时足额到达账户并向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要缴纳凭证。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时间为: 2014年10月21日08时30分起 至 2014年10月31日15时00分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最高挂牌价低于保留价的不成交。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2014年11月10日之前到遂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违约,遂昌县国土资源局有权取消竞得人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出让地块的受让人必须在成交后30天内(即2014年11月30日之前)一次性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四)动工时间:土地成交后30日内动工。竣工时间:土地成交之日起540天内全面竣工。
(五)本地块的交付条件为挂牌时现状土地利用条件。出让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本地块的用地红线图及其他建设要求详见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遂建规条(2014)28号《县城棚户区(国有)改造工程(一期)限价房地块规划条件和建房规定》和遂昌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县城棚户区(国有)改造工程(一期)限价房地块建设及回购、销售特别规定》。
八、联系电话:0578-8121388(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8-8122701(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遂昌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http://cgzb.suichang.gov.cn/
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