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东县11月4日至11月14日挂牌出让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裕溪路南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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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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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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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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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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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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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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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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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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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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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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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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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地价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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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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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裕溪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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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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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自来水加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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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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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电合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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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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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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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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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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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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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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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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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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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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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裕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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撮镇路与高亮路交口西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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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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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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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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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电合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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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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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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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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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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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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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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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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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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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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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高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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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挂牌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达到2家以上,自动转为现场竞价。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FD14-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与桥头集镇政府签订的的拆迁复建相关的书面证明文件。
2、FD14-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与撮镇镇人民政府签订拆迁复建相关的书面证明文件。
三、竞买登记
1、挂牌竞买人须于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1月12日到肥东县国土资源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上午11:30。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1、挂牌日期为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14日,
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挂牌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下午4:00。
挂牌截止后转入现场竞价或拍卖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肥东县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月内取得该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否则,视为违约,解除出让合同,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4、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按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0日内,另行按出让金总价款的5%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交肥东县政府指定帐户。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
6、竞得人须根据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油气回收装置。否则,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7、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挂牌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肥东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8、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9、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10、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店埠镇长江东路与站北路交叉口东南角
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
联 系 电 话: 0551-62551695、62550858
联 系 人: 李先生 、孙先生
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