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安徽省阜阳市11月13日拍卖出让颍泉区颍泉路北侧、光华路西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10-21

关键字: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4]—46 宗地总面积:  1806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颍泉区颍泉路北侧、光华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4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33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2814BA0171
起始价:  7913.2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土地用途:商业居住,出让年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
 
宗地编号:  [2014]—51 宗地总面积:  25085平方米 宗地坐落:  颍泉区周棚路南侧、红星路东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92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2814BB0159
起始价:  3838.26万元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买人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4]—46号宗地:竞买人须为独立公司法人;
  2、[2014]—51号宗地:①竞买人须为独立公司法人;②竞得土地后,项目建设为建筑石材市场,自持经营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50%,且不得对外销售。竞买人应在报名时提交②款项的承诺书,并提供颍泉区政府出具的审核确认文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10月21日 至 2014年11月11日 到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10月21日 至 2014年11月11日 到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11月13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11月13日15时00分 在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阜阳市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三)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须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转为现场竞价、挂牌出让或者取消供应。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南楼一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58—2188788、2188757、13305585096
     开户单位:阜阳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阜阳科技支行
     银行帐号:2081801021000109138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0月21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