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11月19日至11月29日挂牌出让海安城东镇上湖村5组一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4011001 | 海安城东镇上湖村5组 | 3360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0.20 | 建筑密度≤20% | 25%≤绿化率 | 40 | 100 | 489.5520 | 10(元/平方米) |
二、竞买资格:1、本次出让土地的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 2、该宗地为加油站拆迁安置用地,申请人需持有关拆迁安置证明材料申请报名。 3、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报名: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仍存在欠缴本县土地出让价款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 (6)根据《海安县市场廉政准入暂行规定》(海办发〔2005〕69号),凡不符合廉政准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含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人本人另行注册的公司)亦不得参加本期挂牌出让活动的报名。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29日至2014年11月18日,到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1月26日,到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11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4011001;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9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11月19日 09时00分 至2014年11月26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4年11月19日9时 至2014年11月29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起始价加一个加价幅度为报名人认可的最低报价。若报名人为一人且未报价的,默认以挂牌起始价加一个加价幅度成交(报名人已报价的除外)。 3、中买人于成交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城东镇于中买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3个月内划交土地。 4、开发建设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原因而增加的开发成本由受让人自理。 5、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公告中相关文件由出具单位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0、88917374
联 系 人:卢飞 、韩永香 、崔建军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