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12月8日至12月17日挂牌出让茅洋乡镇中路与繁荣路东北角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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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石浦科技园区P-1地块等五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一、二、三位于石浦昌国科技园区经五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四位于茅洋乡镇中路与繁荣路东北角;地块五位于新桥镇关头村关头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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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 块 |
出让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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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石浦科技园区P-1地块 |
42024 |
住宅及配套 |
住宅70年 |
>1.0且≤1.6 |
≤30% |
30% |
52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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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石浦科技园区P-2地块 |
41988 |
住宅及配套 |
住宅70年 |
>1.0且≤1.6 |
≤30% |
30% |
52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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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石浦科技园区P-3地块 |
37666 |
住宅及配套 |
住宅70年 |
>1.0且≤1.6 |
≤30% |
30% |
466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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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茅洋乡地块一 |
18792 |
住宅及配套 |
住宅70年 |
>1.0且≤1.5 |
≤30% |
30% |
11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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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新桥镇关头村关头塘待出让地块 |
35883 |
批发零售 |
40年 |
≥1.5且≤1.8 |
≤45% |
20% |
2260 |
500 |
二、竞买对象:
地块一、二、三、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地块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上竞买对象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5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79)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4年12月15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4年12月8日8:30至2014年12月17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79)号窗口。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74-65087873 陈豪杰
报名电话:0574-65770762 严婷婷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