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浙江省象山县12月8日至12月17日挂牌出让新丰路与丹河路交叉口东北角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11-14

关键字: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新丰路与丹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等二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一位于丹西街道新丰路与丹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二位于丹西街道丹阳路与来熏路交叉口西南角。

编号

地 块

出让面积(m2)

土地用途

使用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新丰路与丹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

7715

批发零售

40年

≥1.5且≤2.5

≤42%

20%

1950

500

丹阳路与来熏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二

14666

住宅及配套

住宅70年

>1.0且≤1.5

≤25%

30%

7500

1600

  二、竞买对象:
 
  地块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他组织;地块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上竞买对象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5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79)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4年12月15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4年12月8日8:30至2014年12月17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79)号窗口。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74-65087873     陈豪杰   
 
  报名电话:0574-65770762     严婷婷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1月14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