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土告字[2010]0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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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广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广丰县土地储备中心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0-10 | 宗地面积: | 96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广丰桐畈西关街边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等于1.5 | 建筑密度(%): | ≤34.3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万元 | ||
起始价: | 520元/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所有自然人、法人及单位,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报名时个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法人印鉴,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委托办理的,需办理委托代理手续。欠交广丰县土地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所有自然人、法人及单位,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报名时个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法人印鉴,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委托办理的,需办理委托代理手续。欠交广丰县土地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7月31日 至 2010年08月19日 到 广丰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7月31日 至 2010年08月19日 到 广丰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8月1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08月19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08月24日10时58分 在 广丰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报名地点:广丰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一楼),竞买保证金汇入县财政局帐号(开户单位:广丰县财政局土地保证金代收代缴户;开户行:○1、广丰县工商银行,帐号:1512214029026446832;○2、中国银行广丰支行营业部,帐号:190201893100)。竞买成功者,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未成功者,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报名地点:广丰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一楼),竞买保证金汇入县财政局帐号(开户单位:广丰县财政局土地保证金代收代缴户;开户行:○1、广丰县工商银行,帐号:1512214029026446832;○2、中国银行广丰支行营业部,帐号:190201893100)。竞买成功者,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未成功者,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丰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韩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07932638551
开户单位:广丰县财政局土地保证金代收代缴户
开户银行:广丰县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1512214029026446832
联系地址:广丰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韩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07932638551
开户单位:广丰县财政局土地保证金代收代缴户
开户银行:广丰县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1512214029026446832
广丰县土地储备中心
201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