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1月5日至1月14日挂牌出让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4号地块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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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4号地块等三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一位于产业区城东工业园荣泰路与珠海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二位于产业区城东工业园荣泰路与映玉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三位于石浦镇昌国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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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 块 |
出让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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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4号地块 |
15019 |
住宅及配套 |
住宅70年 |
>1.0且≤1.8 |
≤30% |
30% |
136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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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城东工业园居住用地3-3号地块 |
28756 |
住宅及配套 |
住宅70年 |
>1.0且≤2.0 |
≤25% |
30% |
389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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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原宁波林川进出口有限公司地块 |
11398 |
住宅及配套 |
住宅70年 |
>1.0且≤2.0 |
≤28% |
30% |
1550 |
500 |
二、竞买对象:
地块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地块二、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上竞买对象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地块一是城东工业园职工宿舍建设项目用地,竞得人须按照县规划局确认的项目总平面图进行建设,房屋销售对象为城东工业园落户企业法人。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2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79)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5年1月12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5年1月5日8:30至2015年1月14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79)号窗口。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74-65087873 陈豪杰
报名电话:0574-65770762 严婷婷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