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12月30日至1月13日挂牌出让龙港镇龙港大道35B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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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3)159、(2014)210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龙港镇龙港大道35B地块(龙港镇龙金西区沿江片A06-09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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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 始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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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 证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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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总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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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镇龙港大道35B地块位于龙港镇龙港大道以北、西四街以西 |
出让面积为4026.6平方米 |
商住用地 |
≤3.2 |
≤25% |
≥30% |
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2885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2500平方米 |
住宅为七十年,商业为四十年 |
3822万元 |
764万元 |
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参加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和暂定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四、该地块商业建筑面积1172平方米要以挂牌楼面价+建筑成本价3100元每平方米由柳江村集体经济组织回购。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 12 月 25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9 日11:00 时(工作日),到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14年 12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 月 13 日11:00时 (工作日),到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 1 月 13 日 11:00 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5年 1 月 13 日 11: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4年 12 月 30 日 8:30 时至2015 年 1 月 13 日 15:00 时。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8幢一楼)
联系电话: 0577-68099707 联系 人: 王先生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 年 12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