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1月15日至1月28日挂牌出让龙港商业中心地下人防商业街及过街通道工程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4)244 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龙港商业中心地下人防商业街及过街通道工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址:灵溪镇玉苍路工人文化宫后南首。具体组织实施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
土地位置 |
地下空间土地面积(㎡) |
地下空间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
|
总建筑面积(㎡) |
其它要求 |
||||||
|
苍南县龙港商业中心地下人防商业街及过街通道工程地块座落于龙港镇泰安路及龙港大道的地下空间部分 |
规划总地下空间用地面积32616平方米,出让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32616平方米(48.92亩) |
商服用地 |
该地块地下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包含一个甲类核六级、常六级二等人员隐蔽所单元、一个人防物质库单元,其余为兼顾人防工程;地上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为出入口建筑面积及风井面积,建筑高度:地下室-1.5至-8米以内,出入口风井等连接地下室的地上建筑≤+4米(市政道路行车道路路面标高为基准起计) |
①竞得人须建设不少于五条过街通道及出入口,全天24小时保持畅通,竞得人须建设地下管线迁移、道路及绿化景观恢复工程,基础公共设施及过街通道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龙港镇人民政府,平时由竞得人负责管理和维修;②配套建设地下管线迁移、道路、绿化景观恢复工程、不少于五条过街通道及出入口工程应必须符合龙港镇人民政府龙政函(2014)167号文件要求,③本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平时按规划功能使用,战时应无条件按人防需要作为人员临时隐蔽场所使用,并服从人防部门管理、配置。 |
40年 |
240万元 |
50万元 |
三、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竞买对象为:1、竞买人应至少在国内开发过一个以上的城市机动车道下商业街项目(竞买人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2、竞买人须在挂牌报名前和龙港镇人民政府签订《龙港商业中心地下人防商业街及过街通道工程项目管理协议书》。3、为确保地下人防商业街按时动工、竣工,竞买人须在挂牌报名前向龙港镇人民政府交纳工程建设诚信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竞得人如是苍南县外公司、企业,须在苍南县内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 1 月 12日至2015年 1 月 14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15年 1 月 15 日8:30时至2015 年 1 月 28 日11:00时(工作日)之前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 1 月 28 日11: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5 年 1 月 28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5年 1 月 15 日8:30时至2015年 1 月 28 日15:00时(工作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