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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1月8日至1月20日挂牌出让新濉河东、西山路西、惠黎西路北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淮北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12-18

关键字:淮北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淮北市人民政府批准,淮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亩均
税收
(万元/年)

建设

工期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起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最小增价

幅度(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淮国土挂(2014)50号

新濉河东、西山路西、惠黎西路北

商服

8500㎡

(12.75亩)

<1.5

<40%

>20%

/

/

不超过24个月

40

12350

6180

10

居住

72225.32㎡

(108.34亩)

小于2.35且大于1.0

<22%

>35%

/

70

淮国土挂(2014)53号

西山路西、渠沟路北

规划总用地

商服

16114.8㎡

(24.17亩)

<2.1

/

/

/

不超过36个月

40

20900

10450

10

居住

121219.6㎡

(181.83亩)

<2.23

/

/

70

其中:安置房用地

商服

3800㎡

(5.7亩)

<2.3

<40%

/

/

40

居住

104768.6㎡

(157.15亩)

小于2.3且大于1.0

<22%

>35%

/

70

其中:经营性用地

商服

12314.8㎡

(18.47亩)

<2.0

<40%

/

/

40

居住

16451㎡

(24.68亩)

小于1.8且大于1.0

<27%

>35%

/

70

  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土地面积经规划部门审核后以最终发证面积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申请书;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竞买保证金(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参加竞买的操作人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居住用地竞买时还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竞买人登录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www.hbgt.gov.cn将以上材料进行上传。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竞买保证金帐户名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1)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淮海支行;帐号:03012011100002074。
 
  (2)开户行:建设银行淮北市东城支行;帐号:34001642208059300000。
 
  (3)开户行:工行淮北牡丹支行;帐号:1305020029024905793。
 
  四、出让方式及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周五)16时,挂牌时间为:2015年1月8日上午9时至2015年1月20日(周二)上午9时。其间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报价。
 
  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竞买保证金须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并按要求上传竞买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将发放《资格确认书》作为参加竞买的凭证,网上交易系统短信自动发放竞价号牌及随机码。
 
  竞买人应通过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并在挂牌公示期截止(2015年1月20日(周二)上午9时)前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挂价。挂牌公示时间截止时,竞买人应出席现场挂牌会,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最终截止时间以现场主持人(网上交易系统)宣布为准,在截止时间内可多次报价。
 
  五、其他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土地成交后,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扣除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后余款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余款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交付,所有款项一律以银行汇票支付。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
 
  3、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城市社区服务活动场所配套建设等公建配套,土地受让人按照《市政府关于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通知》(淮政办〔2008〕5号)、《淮北市城市社区服务活动场所配套建设办法》(淮政办秘〔2012〕17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补充通知》(淮政办〔2013〕26号)等文件执行,并根据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淮北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办理。
 
  4、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濉河东西山路西 惠黎西路北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批复》(淮政秘〔2014〕129号),安置房建设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淮国土挂(2014)50号地块为安置房用地补办手续项目,出让地块范围内房屋建筑及地面附属物随地转让。土地成交后,成交确认书只明确土地出让价款,出让价款全额上缴市财政。鉴于该宗地内2#、3#、5#等楼及地下建筑已建设,经确认所产生的开发成本及费用金额为466362360元,房屋建筑及地面附属物事宜由市征收办、相山区政府与土地受让人另行协商解决。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单位须在项目区域内提供回迁安置房面积约18015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59200㎡、商业建筑面积约11955㎡、小区配套幼儿园建筑面积约9000㎡。由土地中标单位负责承建安置房,相山区暂定按2333元/㎡回购(回购价格包括建安成本、配套设施、前期费用、以及涉及到该项目所有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收费、基金、税费等成本)。具体回购价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待宗地成交后,由市征收办、相山区政府与竞得人另行协商决定。安置房的开工和竣工交付期限由相山区政府与土地受让人另行协商确定。
 
  淮国土挂(2014)53号地块为安置房用地补办手续项目,出让地块范围内房屋建筑及地面附属物随地转让。土地成交后,成交确认书只明确土地出让价款,出让价款全额上缴市财政。鉴于该宗地内1#、2#、3#等楼及地下建筑已建设,经确认所产生的开发成本及费用金额为664721073元,房屋建筑及地面附属物事宜由市征收办、相山区政府与土地受让人另行协商解决。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单位须在项目区域内提供回迁安置房面积约24870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238000㎡、商业建筑面积约8700㎡、社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2000㎡。由土地中标单位负责承建安置房,相山区暂定按2333元/㎡回购(回购价格包括建安成本、配套设施、前期费用、以及涉及到该项目所有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收费、基金、税费等成本)。具体回购价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待宗地成交后,由市征收办、相山区政府与竞得人另行协商决定。安置房的开工和竣工交付期限由相山区政府与土地受让人另行协商确定。
 
  5、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经营性用地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淮政办秘〔2014〕4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退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工作的通知》(淮政办〔2012〕49号)文件精神,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如下:
 
  淮国土挂(2014)50、53号地块,不再收取开工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2.5%的部分转作竣工履约保证金。
 
  项目按期开工、竣工的,退还开工、竣工履约保证金;未按期开工、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分别按开工、竣工履约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土地受让人竞买保证金中其余部分转作首期土地出让金。
 
  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管理,按照《市政府关于规范退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工作的通知》(淮政办〔2012〕49号)执行。
 
  6、淮国土挂(2014)50、53号地块,由土地受让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7、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古城路69号)。联系人:丁李波、周韵。联系电话:0561-3053625。网址:http://www.hbgt.gov.cn、http://www.landchina.com。
 
 
 
淮北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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