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固镇县3月31日拍卖出让天井湖大道西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固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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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固镇县人民政府批准,固镇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4宗(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5002 | 宗地总面积: | 464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天井湖大道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0.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6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1883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 备注: | 代征道路5.54亩。 | ||||
| 宗地编号: | 2015003 | 宗地总面积: | 2185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梨园大道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0.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886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 备注: | 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
| 宗地编号: | 2015004 | 宗地总面积: | 47074.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梨园大道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0.3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7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1906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 备注: | 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
| 宗地编号: | 2015005 | 宗地总面积: | 95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五号路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0.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387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 备注: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2015007号地块的竞买人应具有以下条件:1.具备城市燃气专业运营资格;2.有较为丰富的加气站运行管理经验;3.由加气母站或与设计规模相适应的其他应急保供措施以及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相应规模的供气协议,并与当地政府部门签订相关的保供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03月10日至2015年03月30日到固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10日至 2015年03月30日到固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向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3月30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单位将在 2015年03月3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3月31日10时00分 在 固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15002号、2015006号、2015007号地块含代征城市绿地、道路部分土地属于本宗地出让范围,出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要求返还城市绿地部分土地的出让价款。
2、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日止,竞买人不足三家,直接转入挂牌方式。
3、如拍卖成交,则挂牌自动废止。挂牌活动定于2015年4月9日10时00分在固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举行。
4、挂牌活动于2015年3月31日9时00分至2015年4月9日10时00分截止,挂牌提交申请书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09时00分至2015年4月7日16时30分,挂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7日16时30分,挂牌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7日17时00分。
5、增价幅度:拍卖(挂牌)首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在拍卖(挂牌)过程中,拍卖师(挂牌主持人)可视现场情况和进程进行调整。
拍卖或挂牌截止前半小时,由县土地市场委员会研究确定出让底价,密封后交现场拍卖或挂牌主持人拆封,报价没有达到底价则不成交。
6、出让地块范围内如若涉及树木、供电及地下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或不保留,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其所需费用。如地下有建筑物、其他设施,也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出让方给予积极协助解决。
7、合同签订: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竟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消其竟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出让金支付方式:受让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交清全部出让价款,不计算利息。
9、交地时间和方式:出让金缴齐后30日内由国土局会同相关部门现场移交。
10、违约责任约定:①受让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受让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和竣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受让人要按照土地出让金价款总额的5%向出让人缴纳开竣工保证金。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期竣工的返还剩余保证金(不计利息),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
11、本宗地出让成交价不含土地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按规定另行计征。
13、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固镇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 户 行: 工行固镇支行账号:1303011009300050161
开 户 行: 徽行固镇支行账号:1285101021000135538
开 户 行:农行固镇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2295001040013288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固镇支行账号:185715832437
开 户 行:邮政储蓄固镇县支行 账 号:100453632620018888
开 户 行:固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20000327487810300000018
八、联系方式:
1.拍卖联系方式:
安徽双赢拍卖有限公司
2.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固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52-6018030
固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3月10日
2015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