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4月2日至4月15日挂牌出让华山路东、芦桥沟南、泰山路西、合肥大道北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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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 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FHSZ1501 |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华山路东侧、芦桥沟南侧、泰山路西侧、合肥大道北侧 | 93117㎡ (合139.6755亩) |
商业居住 | 40 70 | 不大于2.8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35% | 不小于30% |
180万元/亩 总价25142万元 |
5029 |
| FHSZ1502 |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天柱山路东侧、蜀峰湖路南侧、阜颍河西侧、彩蝶湖路北侧 | 44449㎡ (合66.6735亩) |
商业居住 | 40 70 | 不大于2.8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35% | 不小于30% |
180万元/亩 总价12002万元 |
2401 |
| FHSZ1503 |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天柱山路东侧、彩蝶湖路南侧、阜颍河西侧、芦桥沟北侧 | 103554㎡ (合155.331亩) |
商业居住 | 40 70 | 不大于2.8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35% | 不小于30% |
180万元/亩 总价27960万元 |
5592 |
| FHSZ1504 |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华山路东侧、天鹅湖路南侧、泰山路西侧、北艳湖路北侧 | 108432㎡ (合162.648亩) |
商业居住 | 40 70 | 不大于2.8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35% | 不小于30% |
180万元/亩 总价29277万元 |
5856 |
备注:本次挂牌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达到2家以上,则自动转为现场竞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四(幅)地块竞买人报名均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竞买人须为注册资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国有企业,竞买人须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的注册公司,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3月13日 至2015年4月13日 ,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获取或直接从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http://www.gtj.fy.cn )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5年3月13日 至2015年4月13日 ,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4月13日17时30分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4月14日17时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5年4月2日8时 至2015年4月15日15时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三)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始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六)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七)以上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王路356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部)
联系电话:0558—2188788、2188757、13305585096
开户单位:阜阳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阜阳科技支行
账 号:2081801021000109138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