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4月9日拍卖出让仓山区南三环路南侧,乌龙江北侧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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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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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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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 |
仓山区南三环路南侧,乌龙江北侧,帝封江项目地块二 |
162087.1平方米(合243.13亩) |
商服(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
容积率1.0以上,1.585以下(含1.585),计容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5704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70000平方米。不得建设低层住宅。 |
29%以下(含29%) |
30%以上(含30%) |
义序机场净空限高50米,限高为建筑总高度,如突破义序机场周边高度控制要求,应征得空军部队同意后规划方案方可实施。 |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23300 |
11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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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 |
仓山区南三环路南侧,乌龙江北侧,帝封江项目地块三 |
130773.4平方米(合196.16亩) |
住宅用地 |
1.0以上,1.804以下(含1.804),计容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35960平方米。不得建设低层住宅。 |
25%以下(含25%) |
30%以上(含30%) |
义序机场净空限高50米,限高为建筑总高度,如突破义序机场周边高度控制要求,应征得空军部队同意后规划方案方可实施。 |
住宅用地70年 |
17300 |
86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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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 |
仓山区南三环路南侧,乌龙江北侧,帝封江项目地块四 |
140582.3平方米(合210.87亩) |
住宅用地 |
1.0以上,1.864以下(含1.864),计容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62120平方米。不得建设低层住宅。 |
25%以下(含25%) |
30%以上(含30%) |
义序机场净空限高50米,限高为建筑总高度,如突破义序机场周边高度控制要求,应征得空军部队同意后规划方案方可实施。 |
住宅用地70年 |
19900 |
9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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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 |
仓山区南三环路南侧,乌龙江北侧,帝封江项目地块五 |
191165.8平方米(合286.75亩) |
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文化设施)用地 |
1.0以上,1.001以下(含1.001),计容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91200平方米,其中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文化设施用地内建筑面积不少于13200平方米。不得建设低层住宅。 |
25%以下(含25%) |
30%以上(含30%) |
义序机场净空限高50米,限高为建筑总高度,如突破义序机场周边高度控制要求,应征得空军部队同意后规划方案方可实施。 |
住宅用地7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
13100 |
6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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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3 |
仓山区南三环路南侧,乌龙江北侧,帝封江项目地块六 |
183166.6平方米(合274.75亩) |
商服(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
1.0以上,1.07以下(含1.07),计容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9648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0平方米。不得建设低层住宅。 |
25%以下(含25%) |
30%以上(含30%) |
义序机场净空限高50米,限高为建筑总高度,如突破义序机场周边高度控制要求,应征得空军部队同意后规划方案方可实施。 |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17000 |
85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