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德县4月14日至4月24日挂牌出让位于爱民路、经十一路、横山南路、环城路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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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广德县城区三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1、广德县2015-2号(A3-05-1)地块位于爱民路、经十一路、横山南路、环城路围合范围(详见红线图),出让面积61867m2(约92.80亩)。
2、广德县2015-3号(A3-05-2)地块位于爱民路、经十一路、横山南路、环城路围合范围(详见红线图),出让面积62786m2(约94.18亩)。
3、广德县2015-4号(CB11-004-1)地块位于太极大道、松涛路、支四路、支五路围合范围(详见红线图),出让面积24179.95m2(约36.27亩)。
二、公开出让地块主要指标
| 编 号 | 宗地名称 | 出让面积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 2015-2号 | A3-05-1地块 | 61867m2(约92.80亩)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 ≤1.8 | ≤25% | ≥30% | 60米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00万元/亩 | 3800万元 |
| 2015-3号 | A3-05-2地块 | 62786m2(约94.18亩)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 ≤1.8 | ≤25% | ≥30% | 60米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00万元/亩 | 3800万元 |
| 2015-4号 | CB11-004-1地块 | 24179.95m2(约36.27亩)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 ≤1.5 | ≤28% | ≥35% | 60米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80万元/亩 | 1500万 |
注:具体建设要求按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实施。
三、竞买人范围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 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4月13日,到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及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4月13日16时(竞买保证金以电汇方式交纳)。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以上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15年4月22日16时。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15年4月13日16:30时前由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5年4月14日下午14:30时;
挂牌日期:2015年4月14日8时至2015年4月24日14:30时;
挂牌时间:上午8:00 —12:00,下午13:30—16:30;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15年4月22日16时;
挂牌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下午14:30时;
拍卖、挂牌地点: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
2、出让地块以“净地”方式出让,现状土地条件为准。
3、出让地块人防工程按省政府155号令要求配建。
八、付款方式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竞买保证金扣除出让费用后自动转为出让地块定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价款的支付按照《印发关于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有关规定的通知》(县政办[2011]99号)文件执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重新组织出让。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由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3-6976652
联 系 人:吕先生 童女士
开户单位:广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安徽广德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20000050568710300000106
开户单位:广德县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
账 号:1317087019200158096
广德县国土资源局 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