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4月21日公开公告出让宾虹路南侧、东市街西侧、光南路北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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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华市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一要求商场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 酒店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 娱乐康体(儿童职业体验)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地块二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5%;地块三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地块四地块范围内不得设置地下车库出入口,与南侧地块地下空间出入口相互共用,若与南侧地块为同一受让业主,则地下停车位指标可与南侧地块统一平衡。
| 宗地编号: | 地块二 | 宗地总面积: | 810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宾虹路南侧、东市街西侧、光南路北侧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2.4并且小于或等于2.7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6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60并且小于或等于70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3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3715BB0178 | ||
| 现状土地条件:三通一平,通水、通路、通电,场地平整。 | |||||||
| 宗地编号: | 地块三 | 宗地总面积: | 836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宾虹路南侧、东市街西侧、光南路西侧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4.8并且小于或等于5.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90并且小于或等于100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1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3715BB0177 | ||
| 现状土地条件:三通一平,通水、通路、通电,场地平整。 | |||||||
| 宗地编号: | 地块四 | 宗地总面积: | 53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宾虹路南侧、东市街西侧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5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100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3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公共设施用地 |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3715BB0176 | ||
| 现状土地条件:三通一平,通水、通路、通电,场地平整。 | |||||||
| 宗地编号: | 地块一 | 宗地总面积: | 449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宾虹路南侧、东市街西侧、光南路北侧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4.2并且小于或等于4.4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9.9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60并且小于或等于200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8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3715BB0179 | ||
| 现状土地条件:三通一平,通水、通路、通电,场地平整。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企业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31日 至 2015年04月20日 到 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九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31日 至 2015年04月20日 到 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九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20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4月20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5年04月21日09时30分 在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至2015年4月20日15时止,申请人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则于2015年 4 月21日9时30分以拍卖方式出让上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
至2015年4月20日15时止,申请人不足三人(不含三人)的,则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时间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均截止到2015年4 月30日15时止,挂牌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8时30分至5 月5 日15时止,报价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九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挂牌地点: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若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不足出让金总额20%的,则全部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四个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均在成交之日起180天内一次性付清(定金在出让金的最后应缴纳部分缴清后方可转为出让金)。
四宗地内均具有可开采建筑用砂资源,地块内的砂石资源采矿权在成交后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土地受让人(出让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和国土部门批准出让价为准)。
受让人需自行处理好地上(下)管、线设施并保证其安全,涉及迁移等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本次地块均以现状出让,地块出让面积及范围以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和金华市多湖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垂询。
报名申请人就建设设计方案,地下空间的建设等须向金华市多湖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作出承诺(具体内容见《承诺书》。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九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联 系 人:刘先生、施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398090、89168118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金华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3001676735056153338-0008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