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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4月29日至5月8日挂牌出让徽州区潜口村委会东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徽州区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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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徽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徽州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徽国土(2015)-02号 宗地总面积:  9393平方米 宗地坐落:  徽州区潜口村委会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7.3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7015BA0012
起始价:  436.7745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5年04月29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5年05月08日15时00分
备注:   1、出让方式:以现状方式出让(出让地块范围内如有强、弱电杆线及地下管网、缆线确需迁移的,由区政府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支付)。2、住宅面积为10.698亩,商业面积为3.3915亩。3、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4、住宅容积率≤1.5,商业容积率0.8-1.0。5、建筑高度:住宅20米以内(含),商业14米以下(含)6、绿地率:住宅≥30%,商业≥20%。7、竞得人应在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经营性用地补充合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经营性用地补充合同》后, 应于二个月内缴清出让金(已交竞买保证金转抵最后一期出让金,但不计息)。8、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款总额10%的比例计43.67745万元,在缴交土地竞买保证金时一并付清。其项目按期开工建设的返还50%履约保证金,按期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履约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已缴纳保证金全额的3‰扣除,扣完为止。9、出让地块范围内现有地上建筑物按评估价格一并有偿转让,并由土地竞得人在交缴第一期出让金时一并缴清(如原房屋产权人竟得的除外)。10、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09日 至 2015年05月06日 到 徽州区国土资源局四楼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09日 至 2015年05月06日 到 徽州区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06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5月06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徽州区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徽国土(2015)-02号 号地块:2015年04月29日08时00分 至 2015年05月08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并且其行为不满三年的,不得申请: 
     1、此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投资建设的;
     2、此前曾取得土地但至今仍违约拖欠土地成交款的;
     3、有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
     4、有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
     5、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出让行为的;
     6、有被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凡属上述行为之一的,除出让人不予通过申请资格外,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出让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竞买申请。
     (四) 竞买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及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交入我局指定的账户,经确认全部进账后方视为有效交纳,我局不接受现金交付。
     (五) 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六) 土地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及其他行政规费,按现行相关规定由竞得人另行交纳。
     (七)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需与徽州区国土资源局另行签订《经营性用地补充合同》。
     (八)用地者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除向社会公示外,并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徽州区岩寺镇文峰路50号
    联 系 人:姚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559-3582314、1396550344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徽州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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