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6月3日公开公告出让东阳街以西、金磐路以北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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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1# | 宗地总面积: | 88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阳街以西、金磐路以北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1.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8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14并且小于或等于21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6699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3615BA0081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备注: | 沿金磐路以北4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36米。 | ||||||||
| 宗地编号: | 2# | 宗地总面积: | 9333.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双龙南街以西、四联路以北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80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商务金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7551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3615BA0082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14日 至 2015年06月02日 到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14日 至 2015年06月02日 到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02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6月0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5年06月03日09时30分 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至2015年6月2日16时止,申请人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则于2015年6月3日9时30分以拍卖方式出让上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双龙南街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至2015年6月2日16时止,申请人不到三人的,则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12日16时止,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12日16时止,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在2015年6月1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为2015年6月3日8时30分至2015年6月16日15时止,报价地点: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挂牌地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一楼公告栏。
2、2#地块现状已完成基坑支护及临时设施建设,该工程费用将依据审定工程造价由受让方支付给开发区管委会。在报名时,2#地块竞买人需另行缴纳工程款保证金2728326元,缴款帐户为:金华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分户号:903029,帐号:337000604018010097761,开户行:交通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缴纳工程款保证金截止时间与竞买保证金一致。
3、2#地块出让后,受让方自该宗地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满5年后,该宗地土地使用权的金融保险部分仅限于整体转让,且转让对象仅限于金融保险机构;该宗地除金融保险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可分割转让。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双溪西路620号)
联 系 人:陈国炜、李春霞
联系电话:0579-82370810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银行帐号:1316832000000012008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