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县6月4日公开公告出让张母桥镇原农贸市场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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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舒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5-10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3886.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张母桥镇原农贸市场内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批发零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备注: | 本宗地起始价248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
宗地编号: | 2015-11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4091.6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张母桥镇街道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备注: | 本宗地起始价298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
宗地编号: | 2015-8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3258.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千人桥镇六舒三路东南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批发零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7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备注: | 本宗地起始价19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
宗地编号: | 2015-9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2602.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千人桥镇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岔处西北角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备注: | 本宗地起始价2268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20日 至 2015年06月02日 到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20日 至 2015年06月02日 到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02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6月03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5年06月04日10时00分 在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空中和地下管线等由竞得人自行勘验并和有关单位协商妥善解决。
2.各宗地范围与周边建筑物的日照影响、安全距离、退让距离、消防通道、出入口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3.成交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其他税费。工程项目立项等建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4. 2015-8号地块竞得人必须在舒城注册纳税的独立企业法人。2015-9号地块其中商业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25%。2015-11号地块其中商业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45%。各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及要求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文件。
5.各地块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未按期交纳成交款,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交款延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延期期满后仍不交清成交款,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定金(总成交款的20%)不予返还;自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一年。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以总成交款的1‰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7.竞买人不足3人转为挂牌方式出让,转入挂牌出让后,继续允许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17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16时。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舒城支行 账号:1314040029300044282
建设银行舒城支行 账号:34001747108053003515
中国银行舒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179711793440
徽商银行六安舒城支行 账号:176120102100048181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100653160180018888
安徽舒城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20000311286810300000018
土地成交款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舒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1314040029300013662
中国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490602935408093001
中国建设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34001747108053001531
中国农业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12340001040008283
安徽舒城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200000590138103000000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舒城县支行 账号:100361584910016666
徽商银行六安舒城支行 账号:1761201021000434537
舒城县国土资源局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 系 人:刘 惠 徐应纯
联系电话:0564-8568695\8623357
开户单位: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舒城支行
银行帐号:1314040029300044282
舒城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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