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湖县6月15日至6月24日挂牌出让金湖西路南侧、同泰大道西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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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湖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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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JG201508 | 金湖西路南侧、同泰大道西侧 | 65005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3 | 建筑密度≤50% | 20%≤绿化率 | 40 | 5000 | 20650 | 50(万元) |
JG201509 | 金铜路北侧(S332) | 4041 | 其它 公共设施用地 |
0.70≤容积率≤0.90 | 45%≤建筑密度≤50% | 13%≤绿化率 | 40 | 107 | 107 | 2(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JG201508号地块为保留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挂牌出让(现有建筑不得拆除,保持现状),土地挂牌起挂价不含地上建筑物价格,通过竞地价不竞房价且竞得土地者必须同时购买地上建筑物的方法,进行挂牌出让,地块内建筑物及附着物总面积约9833.12平方米,作价996.7万元,由竞得人另行支付。JG201509号地块为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用地,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二、竞买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以参加竞买,仅单独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05月26日至2015年06月14日,到神华大道201号(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06月15日至2015年06月22日,到神华大道201号(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2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06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神华大道201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JG201508;
报名时间:2015年06月15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06月22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年06月15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06月22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5年06月15日9时 至2015年06月24日15时;
2、地块编号:JG201509;
报名时间:2015年06月15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06月22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5年06月15日 09时00分 至2015年06月22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5年06月15日9时 至2015年06月24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开户单位:金湖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 账号: 32001728136051138673。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账号: 510558207581。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县支行;账号:100170964440010001。 4、江苏金湖民泰村镇银行;账号:598000602100088.(三)出让地块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以金湖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发售的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神华大道201号
联系电话:0517-86930031
联 系 人:陈军、万宝春 王莹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