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土告字[2010]2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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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桐土储[2010]32号地块位于崇福镇京杭大运河西侧、工农路东侧。地块出让面积52712.39平方米。规划用途: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40、70年。具体规划指标:
容积率:3.2-4.0。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5%。
二、拍卖起拍价及报价增幅
桐土储[2010]32号起拍价13600万元 (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每次增幅为150万元或150万元的倍数整,以起拍价叫价或以非倍数整叫价均视为无效,拍卖保证金为2750万元。拍卖保证金的50%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另外50%转作出让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建设项目通过竣工复核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息),如受让单位违反出让合同的相关条款而产生的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或企业均可参加报名(法律另有规定及存在违约行为的除外)。受让方必须在桐乡市成立房地产企业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请于2010年8月12日至2010年8月27日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交易窗口获取拍卖文件。
4.申请人请于2010年8月16日至2010年8月27日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向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交易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7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0年8月 30日14时30分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7.出让金缴付时间:出让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出让金不低于出让金总价的50%,须在2010年9 月30日前缴付;余款必须在2010年12月30日前缴付,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最后一期出让金。
8.报名地点: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交易窗口。
9.保证金账户:户 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乡市支行
账 号:33001637235056118528
四、相关事项欢迎免费参阅拍卖文件。
联系人: 陆先生、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112059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