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灵璧县7月22日至7月31日挂牌出让灵城东部虞姬大道东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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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2015-6号地块(K34二期)、2015-7号地块(冯庙粮站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交 易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化率
|
||||||||
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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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4二期
|
灵城东部虞姬大道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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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83
|
商业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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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2.6
|
不大于23%
|
不小于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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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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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632
|
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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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庙粮站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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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庙镇粮贸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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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41
|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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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
3.5
|
不大于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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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
60
|
253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29日(含节假日)到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17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国土资源局、招标采购中心将在2015年7月29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招标采购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大厅,本次出让地块挂牌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8时至2015年7月31日16时(含节假日)。
六、出让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国土资源局、招标采购中心组织资格审查。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灵璧县国土资源局、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电话:刘銮州 15178221251
报名受理人电话:张 永 13955799559
王 峰 0557-6155263
网 址:www.lingbi.gov.cn
开户行:中国银行灵璧支行
户 名: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帐 号:188711313195
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二O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