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颍上县7月26日至8月3日挂牌出让颍上县经济开发区分金路东侧、颍河路北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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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颍上县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颍上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 | 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YS2015-22 | 颍上县经济开发区分金路东侧、颍河路北侧 | 75653.9(113.4808亩) | 商业 | 不大于4.0 | 不大于40% | 不小于30% | 商业40年 | 232万元/亩(总价26327万元) | 5265.4万元 |
YS2015-23 | 颍上县经济开发区绿雪路东侧、观颍路南侧 | 36417.7(54.6266亩) | 商业 | 不大于4.0 | 不大于40% | 不小于30% | 商业40年 | 232万元/亩(总价12673.37万元) | 2534万元 |
二、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从其统一账户缴纳,竞买人需具备法人资格。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8月2日,到颍上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 6日至2015年8月2日,到颍上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5年8月2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报价在颍上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进行。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7月26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至2015年8月3日下午2:40分至5:30分结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有意竞买者请携带相关证件(单位竞买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证明、保证金发票,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印章)到安徽省颍上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办理报名手续。
2、竞得人需在《成交确认书》签定后1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5%的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所缴纳的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同时,未按约定开竣工的,每延期一天,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不缴纳开竣工保证金的企业,本局不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买人需具备法人资格,竞买公司注册地位于颍上县境外的,在土地成交之日起50日内应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全资子公司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资子公司与竞得人互负连带责任,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从其统一账户缴纳。
4、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增加幅度为每次每亩人民币壹万元整(或壹万元的整数倍)。
5、YS2015—22、23号地块竞得人需在《出让合同》签定后6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该宗土地在合同签定后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
6、交地条件及时间:出让土地达到围墙合拢,土地基本平整,无房屋、坟墓、树木等,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签订合同之日起70日内由颍上县政府督促慎城镇政府负责交地,并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件履行到位。
八、挂牌现场活动及地点;2015年8月4日上午(星期二)10时颍上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颍上县顺河北路89号)举行现场交易活动仪式。
九、如挂牌现场活动时间和交易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颍上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徽省颍上县顺河北路89号
联 系 人:廉 女 士 杨 女 士
联系电话:0558---4418001
开户单位:颍上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徽商银行阜阳颍上支行(土地出让保证金)
账 号:2080801021000015188
开户单位:颍上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颍上支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账 号:34001711808059059667
颍上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