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7月23日至8月6日挂牌出让津南区辛庄镇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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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南(挂)2013-26、津南(挂)2013-35共计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位置 | 现状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出让 年期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 | 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 | 摘牌时间 | 备注 |
1 | 津南(挂)2013-26 | 津南区辛庄镇 | 场清地平 | 82163.7 | 城镇住宅 | 1.0-1.8 | 不大于20% | 不小于40% | —— | 70年 | 43153 | 10789 | 2015年8月4日16:30 | 2015年8月4日17:30 | 2015年8月6日15:00 |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2、地下建筑为配套部分,如作为经营性,须经出让人同意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3、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4年内竣工; 4、规划其他要求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
2 | 津南(挂)2013-35 | 津南区咸水沽镇 | 有料场一处 | 49816.3 | 城镇住宅 | 1.0-1.47 | 不大于22% | 不小于40% | 24 | 70年 | 19085 | 5768 | 2015年8月4日16:30 | 2015年8月4日17:30 | 2015年8月6日15:20 | 1、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2、津南区人民政府承诺于该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料场的拆迁; 3、地下建筑为配套部分,如作为经营性,须经出让人同意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4、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4年内竣工; 5、规划其他要求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
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津南区的,须按照规定在津南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各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等详见附表。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22日,自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8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8月6日,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各出让地块摘牌时间详见附表。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各地块的增价幅度均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桑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57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津南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冯女士 联系电话:(022)88510003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