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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7月28日至8月7日挂牌出让北辰区京津公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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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北辰京(挂)2015-07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地块编号 位置 现状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期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津北辰京(挂)2015-078号 位于北辰区京津公路西侧,其四至为:东至划拨地块用地界线,南至延吉西道,西至天辰公寓小区,北至天辰公寓小区 除一处临时用房外其余地上物已拆除 24672.1 城镇住宅、商服 1 ≤30% ≥40% 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 25400 9000
 
  该地块位于北辰区京津公路西侧,其四至为:东至划拨地块用地界线,南至延吉西道,西至天辰公寓小区,北至天辰公寓小区(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该地块现状除一处临时用房外其余地上物已拆除,天津市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承诺,临时用房在土地移交给受让人之前拆除。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土地出让面积为24672.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建筑面积34350平方米(含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4350平方米)。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25400万元(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规划设计要求:
  1、居住用地容积率大于1.0;临京津公路一侧设置二层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4350平方米;
  2、该地块与东侧经济适用房地块统一考虑,整体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密度不大于30%;
  3、该地块须与东侧经济适用房地块统一编制规划方案,统一审查,保证两个地块同步申报相关手续,同步实施建设;
  4、该地块地下空间使用性质为停车、设备、附属用房,地下设置两层车库,且不得设置机械式停车,满足本地块所有车位要求的同时,必须无条件解决东侧经济适用房地块停车所有地下车位要求,并保证后期经济适用房居民正常使用;
  5、其它规划设计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6、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7、该地块应自《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北辰区北仓镇的,按照规定在北辰区北仓镇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9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5年8月5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5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该地块《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27日,自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8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7日15:0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该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肖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57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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