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10月20日至10月29日挂牌出让瑞祥新区,瑞枫大道以南,温瑞大道以西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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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挂牌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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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名称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总用地面积 |
出让土地 面积 |
用地 功能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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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祥新区E-28地块 |
2015X |
瑞祥新区,瑞枫大道以南,温瑞大道以西 |
35766.86㎡ |
34357.65 |
住宅、商服 |
≤2.6 |
≤25% |
≥30% |
≤100m |
≤89330㎡(其中商服建筑面积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30%内) |
说明:具体规划指标详见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瑞规设字(2015)03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规划条件》。
二、土地用途、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从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三、出让方式:以挂牌方式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照地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五、企业登记注册及要求: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半年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由原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完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六、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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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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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XG010号 |
34357.65 |
55385 |
11077 |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16:00时。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一次性交纳,不可他人代缴,凭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换取保证金交纳收据。
七、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及要求:竞得人须在2017年5月29日之前开工,2020年5月28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八、地价款缴纳及要求: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2015年11月27日前缴纳地价款总额的50%(不含定金),第二期为剩余地价款,在2016年4月29日前缴清。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即转为本合同的定金,在全额缴纳最后一期出让价款时该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地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及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向住建部门交纳,耕地占用税及契税由竞得人向地税部门交纳。
九、交付土地: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地块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地质、环境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出让人按现状条件交付土地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在办理交付土地后,竞得人方可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和抵押登记。
现场踏勘联系人:缪先生,联系电话:13506573857
十、竞买申请:申请人应于2015年10月27日16:00时前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时应携带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须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十一、挂牌时间与地点: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9日16:00时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
十二、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 2015 年10月27日16:00时前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十三、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竞买保证金交纳帐户:瑞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
帐号:192451010400102831030
联系、咨询电话:0577-65879516,0577-65879525
网址:www.raztb.com
特此公告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30 日




